辭職可以有無限原因,無論你是找到筍工有好路數,或裸辭去放飛自我,甚至是到外國放個悠長假期,都記得離職時計好尾糧。做個精明的打工仔,你當然要清楚職場的遊戲規則,無謂蝕不必要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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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薪病假】試用期內、大病休養點計法?原來《僱傭條例》中只有一種合法有薪病假
尾糧方程式:伶仃日子如何計?
要學懂如何計尾糧,首先你要搞清楚尾糧是如何組成的,當中包括任何未發放的工資,即底薪+佣金(如有)+超時補水(如適用),還有以工資代替任何未發放的有薪年假(一般服務於同一家公司滿一年便可享有薪年假)。按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指引,最後就要扣減該月的強積金,如果在該公司服務不超過六十天的員工,便不需將強積金計算在內。以月薪形式聘用的員工如果由辭職日至離職當日剛好為時一整個月,如8月1日至8月31日,在計尾糧時只需以合約月薪發放便可。但若然離職日並不是該月最後一日,如10號、20號,這些日子如何計算?
事實上,現時勞工法例未有列明企業必須以哪條公式或方法來計算尾糧工資。但一般而言,最多僱主會選擇直接以月薪除以當月日數,即當月工作了多少日就發多少日工資。值得注意,剩餘工資要視乎合約有否列明「休息日有薪」:
如「休息日有薪」,就將當月工資除以當月總日數(通常30或31日),乘以最後一個月的上班日數。
- 假設1月20日離職,即最後工作日期(Last Day),僱主便要在離職當月 (即1月份),支付1月1日至20日的薪酬給員工。
計算公式:12,000 港元 / 31 天 x 20 天 = 7,741.93港元 (未發放的工資)
如「休息日無薪」,則除以當月的工作日總日數(通常20至27日),乘以最後一個月的上班日數。
- 假設當月工作日總日數為22日,上班日數日為15日,僱主便要在離職當月 (即1月份),支付15日薪酬給員工。
計算公式:12,000 港元 / 22 天 x 15 天 = 8181.82港元 (未發放的工資)
另外,僱主亦可以依據《僱傭條例簡明指南》附錄一,使用計算法定權益方式,以12個月的每日平均工資來計算尾糧,然而此方式相對較少公司採用。同樣假設1月20日是最後一日上班日(Last Day),公司便須計算由1月1日至1月20日的工資給員工。一般計算公式如下:
- 每日平均工資 = (12個月的工資總額–不予計算在內的款項) ÷ (365天–不予計算在內的期間)
- 假設月薪$12,000 元,休息日有薪,在離職日期前的12個月期間賺取的工資為$144,000元,包括工作所賺取的工資及有薪假期。
- 在該12個月內放取的假期:71天全薪假期,包括52 天休息日、12 天法定假日 、7 天年假,假如全部為有薪假期(關於有薪假期請參看下文第2-4項),而員工並無獲得其他形式的無薪假期如無薪病假或事假,便不需在「不予計算期間」的條件內剔除。
- 不予計算的期間及款額:如果在該12個月內,員工沒有因放取假期而獲支付少於全部工資,須剔除的期間及款額均為「0」。
- 計算在該12個月期間所賺取工資的每日平均工資:($144,000 – $0) ÷ (365日 – 0)= $394.52 元
- 離職月尾糧應為1月份20天工資:$394.52 元 x 20天= $78,90.40元-$394.52(5%強積金)=$7,495.88
注意:勞工團體建議,僱主選擇較高的工資計算方式,給予僱員較高的尾糧。
根據僱傭條例,無論僱員的薪酬屬何種制度,包括月薪、日薪或按件計薪等,以下的法定權益項目均須以 12 個月的平均工資來計算。所以不同於月薪工資的計算方式沒有指定,有薪年假就必須要這樣計算。
1. 假日薪酬
2. 年假薪酬
3. 疾病津貼及有關條文
4. 產假薪酬及有關條文
5. 侍產假薪酬
6. 年終酬金
7. 代通知金
8. 不遵從就不合理及不合法解僱復職或再次聘用命令的額外款項
計尾糧前你還要知道的是……
1. 究竟在哪一月遞信最好?最後工作日Last Day怎樣計算?
你的Last Day一般按辭職日起開始計算,詳情可參考你與老闆所簽訂的合約;一般而言,過了試用期後的辭職通知期需一個月。假若你是在2月14日遞信辭職,你的Last Day便會是3月13日。
這裏多提一個遞信貼士:如你是每週工作五天,而且是在星期一至星期五上班,你就要巧妙地挑選遞信日子。打算在2019年1月辭職,可以考慮星期五遞信,即在1月4日(星期五)辭職,Last day便會是2月3日(星期日),實際只上班至2月1日,但計糧便會計到2月3日,變相多賺了人工;不過有關休息日是否有工資,也需要在入職前勞資雙方協商決定。
還有值得一提的是,如辭職通知期需要一個月的話,你就知道一年中哪一個月最短,最適合辭職了。
2. 你有多少有薪年假在手?
前面提到尾糧有一關鍵元素就是年假薪酬。如果在離職時,還有未放的有薪年假在手,你可跟僱主商量看看如何處理。對於有薪年假的處理方法,沒有明文規定,取決於員工和老闆的協商結果。你可以嘗試問問老闆能否讓你以有薪年假取代上班日,變相提早Last day;如你身負重任,或公司同事希望你能完成更好的工作交接,那公司便要將這些有薪年假換成錢讓它隨尾糧跟你走。
3. 有薪年假如換成錢,該如何計算?
根據勞工法例,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每滿12個月,便可享有有薪年假。而一般而言,有些僱主會讓員工在通過試用期後,預支該年度的有薪年假。無論如何,假若你通過試用期後,即使而未工作滿一年而辭職,你都有儲落一些未放的有薪年假,而年假的日數是這樣計算的:
如你一年有12日年假,而從你上班第一天至last day的總日數為265天,按以上算式計算,四捨五日後你有約9天未放的有薪年假。如要將些有薪年假換成錢,可以這樣計算:
4. 僱主可以扣除假日薪金嗎?
一般打工仔可享有的假期為1)休息日,即工作7日可享有不少於1日的休息日,例如打工仔普遍放的星期六、日便可稱為休息日,要留意的是《僱傭條例》並無訂明休息日必須支付僱員薪酬﹔2)法定假期,即一年12日的法定假期如年初一至三、清明節、復活節等等,只要僱員按連續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以上,即可享有有薪法定假期﹔3)有薪年假,僱員只要受僱滿一年以上,便可享7 天有薪年假。按照以上論述,除休息日沒有訂明有薪無薪之外,另外兩種假期都是在指定條件內享有薪酬的。
收取尾糧的期限:離職後的7天黃金時間
根據《僱傭條例》,僱主須於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尾糧。如僱主忘記找數,須就尚未清付的款額支付利息給僱員。僱主如故意及無合理辯解而不依時支付解僱補償給僱員,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 35 萬元及監禁 3 年。所以如若不幸地被無良僱主拖尾糧的話,大可引用《僱用條例》中的條文,向僱主查詢他打算怎樣計算利息給你。
當然,如果老闆不是太無良,還是希望雙方能夠好頭好尾,不要把關係弄至太惡劣。希望準備辭職的各位,都能順利收到尾糧,同老闆和氣收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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