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途上:Agency vs In-house

廣告途上:Agency vs In-house
Jobsdb content teamupdated on 08 September,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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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輕朋友都問過我一個問題:「做agency好,還是做in-house marketing好?」

不少人會視廣告公司為踏入企業市場部的踏腳石。然而,這實際上是兩種不同的行業和工種,各有專業,沒有誰上誰下,誰尊誰卑。我從來沒有在市場部工作過,恕未能作出比較,但倒想分享為何會留在廣告公司及在傳媒廣告部多年。



1. 眼界和見識

在企業內的市場部,工作範疇涉及市務及品牌方面較多。廣告公司則集中提供創作、製作和宣傳策略予各大企業。

在廣告公司及傳媒廣告部可以見識不同行業,認識不同人物,不用被困在特定行業中,也可以見識不同行業和公司文化:有大膽創新,有保守穩固;有著重數字,亦有以品牌形象為先;有上而下的帝皇式管理、也有著重團隊精神;家族生意裡的CEO,跟企業裡的CEO又不相同。這個集大成的視野和經驗,對事業和個人發展很有幫助。



2. 人脈

市場部的人脈以企業內,或以供應商為主,多為行業以內。廣告公司及傳媒廣告部因為跟不同公司合作,涉及不同行業及範疇,人脈外向和較多元化。



3. 小強精神

廣告人被喻為「小強」,強悍、打不死、臨危不亂是廣告人之基本,靈活變通更不可缺少。所以廣告人備受企業歡迎,不少企業的市場部頭頭都是廣告公司出身。相反,卻絕少廣告公司的中高層中,找到來自企業市場部之人。



4. 公司文化

廣告公司的文化向來較開放和輕鬆,擁有彈性午飯時間,可以在自己工作桌播播音樂,拿著手提電腦更不必指定要坐在自己辦公桌;又或是TGIF文化,開枝酒,弄個小型派對在星期五下午輕鬆下。香港最大的廣告公司都只是二、三百人,大部份都是100人以下,架構及人事較企業簡單。



另一方面,agency要受市場部「客戶」的氣、「硬食」無理要求是家常便飯,一個要求服務、一個提供服務,有求有供,不存在尊卑,所以也不用自卑。亦正因為這些「氣」,才練就廣告人的打不死精神。

 

Paula Yang

 

NDN Group總經理。從事廣告業超過20年,於1999年展開數碼行銷生涯。曾任職4As廣告公司、傳媒廣告銷售部主管、電子商貿產品經理,現任整合廣告公司管理層,涉及範疇包括網站/手機製作、社交媒體、創新科技、用戶體驗(UX)及企業培訓等。網誌:在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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