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安靜離職(Quiet Quitting)、安靜度假(Quiet Vacationing)、咖啡打卡(Coffee Badging)後,不時在職場帶動新文化的Z世代,近期再掀起熱門新話題:釣魚就職(Career Catfishing),即接受公司Offer後,在到職當天神隱,並從此失聯。今次邀請多家企業HR及老闆細數4大「最令人反感」的求職行為,除了釣魚就職,應徵者還有哪些行徑令人反感呢?正在搵工的新世代,不想剛在職涯起跑線各就各位,便破壞了個人品牌的話,就要小心,別自埋以下地雷。
協助求職者製作履歷的平台CV Genius,較早前發布《2025未來工作調查》(2025 Future Of Work Survey)顯示,約有三分之一被訪Z世代曾經「釣魚就職」。調查指,雖然其他世代也這樣做過,但人數比例卻較Gen Z少,千禧世代中,約有2成人曾在入職日消失得無影無蹤,X世代和嬰兒潮世代則分別佔11%及7%。
「在未有事前通知的情況下,於報到當天No Show,是我們感到極為討厭的行為之一。」人資主管Elena稱:「因這等於要我們再花大量心力,由零開始重複一趟招聘流程;此外,原定的工作亦因而無人來交接;這對公司來說,有形和無形成本都會相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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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同樣遇過釣魚就職的初創老闆Eric表示,他的經歷簡直曲折離奇,不可思義。話說他聘僱的新員工,於到職之日突然人間蒸發,但同一時間,公司接待處卻出現了一名陌生人,聲稱是「新同事」,前來上班。之後公司向獲聘的人查明究竟,答案是:不久前找到另一個更合適的工作崗位,於是替公司覓得與他學歷、條件相若,而又正在求職的同學,填補職缺。
Eric知道後,完全哭笑不得。「初創、中小企雖然架構比較簡單,很多招聘流程較具靈活性,卻不代表處事完全沒有章法可言。」他稱:「求職者如對已經接受的工作,感到猶豫,或有其他選擇,應盡早知會僱主,以免浪費人家的人力物力和時間。」
人事顧問Ally提示職場新鮮人,不論任何行業,行頭其實頗窄,即使這次雙方未能一起共事,不代表以後沒有合作機會,所以假如見工之後,發現這間公司、這個職位非你所欲也,最好不要用騎牛搵馬心態,接受Offer,最終卻釣魚就職。「HM也有機會跳槽轉到其他公司,換言之,日後跟對方再碰面之機率,不完全是零。所以接了Offer但不想入職的話,應大大方方向招聘方交代清楚,不要一聲不響失去蹤影。」她稱:「從長遠角度來看,好好把握職場人脈,永遠有百利而無一害。」
另一個讓企業抓狂的情況是,Offer Letter發出後,應徵者卻說需要再考慮。人事顧問Ally稱,此情此景通常是因為求職者心有外鶩,等待著配對另一住好人家,於是希望有多一點時間去抉擇。她表示,在求職路上,申請人當然不會只向一間公司投遞CV,所以當A公司發出錄取通知,而求職者更想入職的B公司仍未有定案時,要時間再三考慮,不足為奇。而事情最終引致招聘一方反感,往往與被取錄者回應的時間性和態度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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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無論接受或婉拒Offer,都建議在24小時內,作出決定,以示對公司的尊重。假如求職人士真的難以取捨,考慮期建議不超過7天,並需要禮貌地詢問對方能否接受。「只要你有交帶,人資很多時都會諒解。」Ally稱:「如果最終確定不接受這份工作Offer,就要誠懇地以書面通知對方,回覆時,謹記先答謝招聘方給予錄用機會,然後清楚交代婉拒理由。」
她說,最要不得的做法,是先答應到A公司上班,待B公司有通知時,馬上轉職。「不少年輕的職場中人覺得,這樣做,並無不妥,因轉工是極之平常之事。但於公司來說,聘用一個新人,尤其實戰經驗淺的新鮮人,在他入職的首3個月至半年內,用於培訓的時間及人力資源成本,其實比大家想像的多。」她提示:「所以新人上任後不久,出爾反爾,做一陣子便走,是很不負責任的行為。為人為一己信譽,也應三思。」
經過最後一輪面試之後,等待消息的那段時間,的確會令求職者坐立不安,而主動去詢問結果,亦是很常見的事,並無不可之處。但人資主管Elena提醒大家,太過頻繁地打聽消息,就會變成催迫,引致HR反感。「視乎不同工種和公司文化,通知期一般是介乎1至2星期,但亦有長至1個月左右,譬如職位競爭大,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和審核時間就會較長。」
她認為,求職者如面試後超過2星期仍音訊全無,不妨主動查詢結果。只要別重複詢問,變成轟炸,是不構成問題。「切忌每隔一、兩天又去發出電郵,不停追問,令人不勝其煩。」她稱:「另外,用電郵查詢,會較以電話溝通好。因處理招聘事宜,只是人資其中一項職務,HM還有海量要事,需要去忙。為免阻礙人家工作進度,以電郵查詢,會比較合適。」
「此外,電郵內容應盡量精簡。」她續稱:「若然對方在數天後,仍未回覆,求職者可得體地再發一封電郵跟進。如果都是石沉大海,就要面對現實,你今次已經落選。那麼,應為下一個面試機會,積極作好準備。」
Elena稱,在招聘過程中,求職者還有一類行為,會令HR為之反眼,就是臨時臨急表示,因找到工作,所以要取消面試。「曾有面試者原定某日早上10時來見工,凌晨突然通知,因為已搵到工,所以不會應約。亦有不少人於面試前數小時甚至1小時,表示未能赴約。這些『提前通知』,比起不動聲色玩臨時失蹤,可能已經很負責任、很有交帶;但對HR而言,與臨時爽約,分別不大。」
人事顧問Ally認為,接照求職禮儀,應聘者如想取消面試,最好在之前2日通知HR,並應確保對方收到訊息,以便人家可重新調動工作安排,避免白白因你浪費時間。
「其實,不論求才抑或求職的一方,如能換位思考,都很重要。」她稱:「假設你今天正準備去見工,公司HR卻突然告知,因爲已覓到合適人選,於是取消面試;你聽後,到底有何感想?」所以她認為,無論哪一方,一旦決定拒絕面試,就應盡快通知對方,不要耽誤別人的工作日程,兼且顯得你責任心欠奉。
撰文: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