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打工仔,如果公司真的走到裁員這步,縱然被解僱,走要走得漂亮,更要精明。跟着以下這一張checklist,了解勞工法例,同以下八大被解僱要知Q&A,收齊遣散費、長期服務金、年假等賠償,就可以安心頭也不回跟公司說再見。
儲儲埋埋咁多假,臨時被解僱的時候這些假期可否變換成錢?假設,打工仔阿文已按連續性合約受僱滿三個月,他便可享有假日薪酬,離職前未放的年假能夠以工資取代。每一日有薪年假的價值,與過去12個月內的平均日薪相等。
而《僱傭條例》當中並沒有明文規定僱主必須支付年終酬金,包括雙糧及花紅。得與否,須視乎僱主及僱員的協議。
早前某大酒店裁員,有員工指出遭酒店解僱,雖然賠足遣散費,但第二批酌情花紅就無影無蹤:「條文上只表示自行離職僱員不會取得花紅,但沒有講解僱員工會否有花紅。」所以,能否得到花紅就要看當初與公司之間所簽署的條款。(不妨抽空拿起你的員工合約查看,以防萬一。)
受僱不少於兩年,以及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即可得到遣散費:
a)遭停工
b)定期合約屆滿後僱員因僱主裁員而不獲續約
c)僱主因裁員而解僱僱員或提早終止定期合約
受僱不少於五年 和 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情況即可得到長期服務金:
a)退休辭職
b)並非因犯嚴重過失而遭解僱
c)因健康問題,終身不宜繼續同類工作而辭職
d)在職期間死亡,家人領取
如果打工仔符合上述條件就有份,然後就可根據你的收入模式去計算應得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要注意的是,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是兩者不能兼得,而且有上限。如果僱員是因裁員而遭解僱,就可獲得遣散費,但不可同時獲得長期服務金。
月薪(有固定收入) | 工資 x 2/3 x 年資 |
月薪(無固定收入) | 最後12個月平均工資 x 2/3 x 年資 |
日薪 /件薪 | 最後30天正常工作日中任何18天工資 x 年資 |
看看阿文條數點計就更清楚。
假設阿文在公司做了兩年,是一個有固定月薪($12000)的秘書,那所得到的遣散費將會是:
$12,000 x 2/3 x 2 年 =$16,000
假設阿文在公司做了四年,是一個平均月薪$50,000的酒店經理,可以得到的遣散費將會是:
$22,500(工資上限) x 2/3 x 4 年 =$60,000
但如果阿文是一個老臣子,在公司已做了超過四十年,所得到的遣散費豈不是天價?太天真了!因為根據《僱傭條例》訂明,無論是遣散費還是長期服務金,即使年資爆錶,其所得的上限也是$39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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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於計清遣散費,但實際所收到的又如何?根據法例,僱主是可利用強積金對沖機制來支付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即是做了四年經理的阿文本來可得遣散費$60,000,公司在這四年間為其供的強積金是$35,000 ,那公司就可以抽取這$35,000作為遣散費的一部分。聽起上來好似有點蝕,因為實際所收到的款項有一部分是來自MPF。
但值得留意的是,由2025年5月1日起,這個對沖機制將被取消。而2025年5月1日將定為「轉制日」,即「對沖」安排正式取消的生效日。從「轉制日」起,僱主不可以再利用強積金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來「對沖」僱員在「轉制日」後的服務年資所產生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但仍可「對沖」「轉制日」前服務年資服務年資的遣散費/長期服務金。
此外,打工仔亦要留意,僱主的強積金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及按僱員服務年資支付的酬金,仍可用於「對沖」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無論這些費用涉及的是「轉制日」前或後的服務年資。
條數清楚晒,那幾時有錢收?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也有支付期限,遣散費的支付期限是發出正式通知後的兩個月內,而長期服務金則是合約終止後的七天內。
數完錢就要想想除了金錢的賠償,還有什麼可以拿走呢?這絕不是要你偷取枱頭的訂書機或影印機的A4紙啊。是指以下的文件:
當準備見下一份工時,一定要出示離職證明,而正式的遣散信可謂是最重要的證據,亦可省卻很多解釋的時間。毋須花口水去證明被解僱不是自身工作能力問題,只是因為裁員等等。 不用怕尷尬,也不要害怕,更不要怕麻煩,直接向HR索取:印有公司字頭的正式遣散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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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收拾枱頭上的私人物件,其實枱上的電腦也跟隨了多年,在公在私的記錄也留有痕跡。所以電腦上開過的私人電郵、社交媒體、淘寶帳戶、網購清單⋯⋯總之就是非公司的個人資料也順手清一清吧。
但要溫馨提示一下,電腦內所有的公司資料是不能刪除的,因為這算是公司資產的一部分。台灣曾經有過一案例,一名員工離職前把電腦內的財務表通通刪清光,雖然發洩了心頭之恨,卻惹上官非,所以奉勸大家千萬不要為洩忿做傻事。
常言道「識人好過識字」,有時幾多工作經驗,也不及識到某某公司老闆那麼容易搵工,所以如果離職時能得到上司的推薦信,對找下一份工有極大的幫助。就算真的沒有推薦信,也可問問上司,可否將他填為諮詢人,起碼能夠美言幾句,相信在裁員潮下,上司也會給你一張人情牌。當然大前提是你要跟該名上司或同事有良好關係吧,否則,誰也幫不了你呢。
八個要點數齊後就可以安心執包袱,要記住啊,有關對於勞工的解僱賠償均是打工仔的權利而非恩恤:「這是我們應得的!」。最後祝大家好運,無需用上這張被解僱要知的checkl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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