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行業的工作都有一定的危險性,其中工程界及建造業界是最常發生意外的領域。各位業界的從業員及工友,入職後請務必了解自己的權益,假若不幸在工作期間因工受傷,接下來也知道如何為自己爭取應得又合理的工傷賠償,以及相關的claim工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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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須知:清楚了解你的權益
在勞工法例中的《僱員補償條例》保障了因工受傷僱員的權益,一般適用於所有根據僱傭合約或學徒訓練合約受僱的全職或兼職僱員。由香港僱主在本港僱用,而在外地工作時因工受傷的僱員,同樣也受保障。當中列明僱員因工及在僱用期間遭遇意外而致受傷,或患上《僱員補償條例》所指定的職業病,僱主有責任支付補償。
工傷須知:因工受傷的索償程序
如不幸在工作時受傷,當務之急絕對是到醫院接受適當的治療,並適時通知你的僱主,記緊要保留相關的醫療紀錄、單據和病假紙。而一般索償程序簡列如下:
- 僱主要在14天內向勞工處呈交工傷紀錄;
- 勞工處便會將案件交給兩級制評估委員會:普通評估委員會及特別評估委員會評估僱員因工傷所須缺勤的期間和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的程度。
- 僱員也須按勞工處的指示前往職業醫學組辦理工傷病假跟進手續。
- 另一邊廂,如僱主有替員工購買保險,亦要將受傷員工的工傷紀錄提交給保險公司。
- 待勞工處評估員工受傷的程度後,因應情況來訂定賠償金額,向因工受傷僱員作出賠償。
一般而言,受傷員工會被判辨為以下三個情況:
- 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按僱員受傷時的年齡及每月收入來計算;
- 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有關方面會視乎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按比例計算賠償金額;
- 暫時喪失工作能力;由放工傷病假那天開始,收取按期付款達24個月;如時間超過24個月,可向法院申請延長收取按期付款的期限,但不可延長超過12個月。
同時,僱主須為僱員負擔每天作為住院或非住院病人進行醫治的費用,一般為每天最高金額300元。
工傷須知:在意外發生前如何自保?
因工受傷是最壞的情況,為了防患未然,也可以想方法自保。根據職業安全健康局過往做的調查顯示,大部分發生於工程界或建造業的意外原因,主要有「滑倒、絆倒或在同一高度跌倒」、「被移動物件或與移動物件碰撞」及「提舉或搬運物件時受傷」。各位從業員及工友在工作前最好先確保工作環境的安全,例如移走不需要的雜物、高空工作時務必做好各種安全措施,扣緊安全帶等,以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此各外,在入職後要清楚了解公司替員工所購買的醫療保險的承保項目及金額,以確保自己的利益。同時,老闆或員工也可以瀏覽香港保險業聯會的網頁,看看哪些保險公司有承保工傷補償。根據《僱員補償條例》,僱員補償保險的最低投保金額為不少於港幣1億元(員工少於200人的公司)及2億元(僱員超過200人的公司)。僱主可檢視自己購買的僱員補償保險是否適合。
員工也可以因應情況自行購買意外保險。值得注意的是,保險公司提供的意外保險或會因應不同業界的工作環境和職務範疇,再評估會否承包因工受傷的意外賠償,詳細情況建議購買意外保險前要清楚閱讀箇中的條款,並跟保險經紀仔細商量。
希望各位都能成功打造一個零意外的工作環境,讓自己的工作做得安心又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