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同大家分享一下一啲我唔知你知唔知嘅餐飲業小知識,等無論做侍應定客人嘅你都對呢個行業有深入啲啲嘅理解。
Jobsdb向全港二十個行業包活資訊及通訊科技界、教育及培訓界、廣告、媒體及出版界、互聯網及創企、飲食界等六千名從業員發出問卷調查,深入發掘他們對工作的期望。欲知更多香港打工仔的訴求,可參閱Jobsdb引才法則 (Laws of Attraction) 互動網站的按需分析。 |
早排瑪莉好奇心發作,記得之前做酒吧畀個外國客人嘈過我唔畀飲用水屬犯法,所以向香港食環署問咗兩條問題,最後得到答案。
1.餐廳 / 酒吧 是否有責任提供「免費」飲用水給客人飲用?餐廳 / 酒吧其實也有出售支裝礦泉水。如餐廳/ 酒吧拒絕給予客人「免費」飲用水是否違法?會否被票控?
答案:現時香港法例及食肆的牌照條件並未規定食肆需要向顧客免費提供飲用水。
2.大多餐廳 / 酒吧水龍頭也沒有安裝過濾器,是否安全給予客人直接飲用?
答案:所有香港食肆食水水質均符合香港食水標準,所以無安裝過濾器都係可以畀客飲用。
雖然有網友提及其他國家無畀飲用水屬犯法,但喺香港,餐廳/酒吧係唔一定需要提供免費水畀客人。所以,如果餐廳願意畀水你要多謝人,因為間餐廳真係可以叫你買水,買佢啲水喉水㗎。
▪ 【紅日返工悲歌】補錢不能取代補假?勞工處規定僱主必須這樣做……
根據香港法例第132X章 《食物業規例》:
10B.禁止狗隻在食物業處所內出現
(1)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任何食物業處所內。
(2)任何從事食物業的人不得明知而容受或准許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
(3)本條不得解釋為禁止為完全或局部失明的人充當嚮導的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食物室除外)出現,或禁止與行使一項合法權力有關的狗隻在任何食物業處所內出現。
如果餐廳容許狗隻喺餐廳出現(導盲犬除外),而畀人告發咗,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0元及入獄3個月。所以,餐廳拒絕狗隻內進,並唔係歧視你隻狗,希望客人可以理解。
此外,曾經有客人好怕狗仔、驚畀狗咬等等,而想禁示視障人士帶佢隻導盲犬入去餐廳。其實除咗《食物業規例》容許導盲犬入內外,《殘疾歧視條例》(第487章)亦有例明任何人士如拒絕視障人士攜同導盲犬進入容許公眾人士進入的處所,或拒絕向他提供服務或設施,則可能被視為觸犯《殘疾歧視條例》。
其實所有導盲犬都有經過訓練、而且非常乖巧同唔會打搞人。如果客人仲係好怕狗,唯有叫侍應幫幫手,可以的話就轉個遠少少嘅位置。
好多客人以為淨係開同切呢個動作就要收成幾十幾百蚊覺得唔值。其實收取切餅費同開瓶費主要嘅原因除咗係防止客人外帶食物、推動餐廳消費,當中亦包含多項隱藏服務。
店小二Mary
90後大學設計系畢業,任職餐飲接近10年,初初做飲食純粹玩吓做吓炒散,到試過做office工,反而鍾意做返侍應。10年嚟serve過唔少經典麻煩客人,故開設FB專頁「乞客The Beggar in the Restaurant」,分享餐廳搞笑事及職場嘅各種心酸屎。
此文章由原作者及Jobsdb HK撰寫/編輯。如欲刊登於其他網站或刊物,請電郵至[email protected]與我們聯絡。如有發現侵犯版權,原作者及Jobsdb保留採取法律行動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