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打工仔呻公司以保安為由,監視為目的,「入侵」打工仔的電腦。以為刪除瀏覽記錄或使用「無痕模式」便可安心使用公司電腦?實情卻未必如此。本文透過網民真實分享,剖析企業監控員工電腦的常見做法,並整理四大跡象協助判斷是否遭受監察,同時引用香港私隱專員公署指引,說明企業合理監察與私隱界線。與其事後驚覺被監控,不如及早了解規則,避免無意中踩線。
三、「The boss is watching you!」監控系統可以知多少?
打工仔每天有一半時間都留在公司,有時難免會用公司電腦瀏覽工作以外的網站,或處理私人事務,有警惕的打工仔以防萬一或會刪除瀏覽記錄,甚至使用「無痕模式」上網,然而仍可能逃不過公司的「法眼」。近日就有打工仔於討論區發文,驚訝表示發現了辦公室的電腦被安裝了一個監控員工生產力的軟件,直指公司變態!
樓主分享見到公司電腦有一個名為「ActivTrak」的軟件,好奇之下便上網搜尋,結果發現竟是一個監控員工生產力的軟件,可以監察員工是否每小時都在工作、到過哪些網站、使用過哪些應用程式等,令樓主大感驚訝,續問網民:「大家公司係咪都咁變態?」
帖文隨即引起網民熱議:
「幾十年前都有,嗰時好多都係喺Switch嗰度加部機,可以睇到做緊啲乜嘢」
「俾你知道都已經好好,如果喺後台網絡設備加部機普通員工根本唔會知道」
「返工真係做野嘅驚咩人裝」
「正常點會用公司機做自己野…用自己電話篤咪無事」
「曾經做過一間港資公司,所有枱無partition,所有坐位嘅天花板上面裝咗360 度4k cam連收音功能,除左廁所,所有地方都有cam,所有電腦都裝咗monitoring 同remote software,普通user無權裝application,同坐監無分別」
「其實就算裝左都唔會有人睇,呢啲數據係IT部/部門主管先有權限睇,部門主管一係就忙到甩碌冇時間睇,一係就電腦白痴唔識login入去睇」
「無事發生咪無事,有事發生咪係度搵report 搵人祭旗」
(按此看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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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起樓主的詫異,不少網民對於公司電腦有安裝監控軟件都感到不意外,事關企業監控員工的行為原來早已不是稀奇事。
傳統上,監控設備主要用於金融機構,以監控員工通訊,防止進行內幕交易,其後愈來愈多企業都採用監控設備管理員工的上網行為,以保障公司業務及機密,並監察員工工作,近年「監工」情況更因疫情興起在家工作(Work From Home)而變本加厲。根據紐約時報報導,8成企業都會追蹤員工的生產力,例如Amazon會追蹤員工於工作過程中的移動數據與休息時間、J.P. Morgan會追蹤員工的上班日常活動,如打了哪些電話、寄了幾封E-mail等。
隨着科技發展,企業監察範疇愈來愈廣泛、手段亦層出不窮,不僅能夠收集電腦鍵盤輸入記錄、網頁瀏覽紀錄、追蹤員工的電郵及聊天程式內容,甚至以實時畫面監控、閉路電視等,紀錄員工的一舉一動,以至臉部的微細表情,以偵測員工情緒,辨識對公司的滿意程度,甚至能利用AI系統,判斷員工是否正在求職等。例如有美國公司就採用「生產力促進工具」WorkSmart,每隔10分鐘就透過員工電腦的視像鏡頭拍攝照片,檢查員工有沒有分心或打瞌睡,以評估員工投入工作的程度。換言之,只要僱主有心追查,員工的言行舉止都可一覽無遺,故WorkSmart、ActivTrak、Teramind等監控軟件亦有「bossware」之稱。
若打工仔想知道公司電腦有否被監控,可留意以下其中一些電腦被監控的跡象:
打工仔若不想泄露網絡行蹤,單靠使用「無痕模式」上網並不足夠,因公司系統仍可追蹤到,應使用私人電子設備,並不要連接公司Wi-Fi網絡,才能確保免被追蹤,否則與使用公司電腦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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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對企業的監控行為,打工仔難免擔憂個人私隱被侵犯,根據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發出的《保障個人資料私隱指引:僱主監察僱員工作活動須知》,列明僱主可以因應業務需要,合理地監察僱員,例如:
不過,若企業惡意收集僱員信息,監控僱員工作時間以外使用網絡的情況,就涉嫌侵犯員工私隱,其中該《須知》就提到,如僱主監察一些顯然與僱員工作表現無關的電子郵件,例如僱員午膳時向配偶發出的信息,則多被視為具相當侵犯私隱的行為。
雖然企業有權合理地監控員工的公司電腦,但行為長遠可能造成負面影響,一項英國商會調查指出,若一間公司引進監控系統,過半員工會覺得僱傭雙方的信任關係被破壞,繼而可影響團隊士氣,令工作效率下降,削弱員工生產力;員工更可能會因為不滿企業透過監控系統加強對他們的掌控,而更想挑戰體制,將心力放於工作內容以外,甚至選擇辭職。
因此企業必需小心處理監控行為及政策、拿捏好監控尺度,否則可能招致反效果。建議僱傭雙方互相尊重,企業應盡量保持政策透明,不干預員工的休息及私人時間,員工亦需控制好在公司處理私事的時間,以取得平衡。另外,該《須知》亦建議僱主制定清晰的監察政策,並列明使用監察設備的條件,以讓僱傭雙方明白並理解政策下的行事後果,避免推行政策時出現誤解或引起僱員不滿。
企業管理方式往往反映其對員工的重視程度,由日常福利安排已可見一斑。即睇「慳到盡」的職場文化,了解三大關鍵福利方向,探討企業如何真正回應人才流失問題。
問題1:僱主是否必須事先通知僱員,才可監控公司電腦的使用情況?
在香港,僱主並非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逐一通知僱員才可進行監察,但必須遵守《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相關原則,包括目的正當性、資料收集的相稱性,以及透明度。一般而言,若監察涉及系統性收集僱員的使用數據,僱主應透過員工手冊、內部
政策或合約條款清楚說明監察目的、範圍及使用方式。若僱主在未有任何事前說明的情況下,進行高度入侵性的監察,便有可能引起私隱爭議。
問題2:使用公司電腦處理私人事務,是否一定構成違規行為?
是否構成違規,需視乎公司的內部政策及實際使用情況而定。部分公司容許有限度的私人使用,例如短暫瀏覽新聞或處理緊急私事,但亦有企業明確禁止任何非工作用途。即使公司未有明文禁止,僱員亦不應假設可完全不受監察。為免產生爭議,僱員應盡量避免在公司設備上處理涉及個人私隱或敏感內容的事務,並清楚了解僱主對資訊科技資源的使用規範。
問題3:若懷疑公司監控行為過度,僱員可以如何自保?
當僱員懷疑監控行為超出合理範圍,首先可查閱公司內部政策,了解監察是否已有明確依據。如認為監察方式明顯與工作無關,或涉及不必要地收集個人資料,可考慮向人力資源部門查詢,要求澄清監察目的及範圍。若情況未能改善,亦可向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作出查詢或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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